两汉 / 路温舒
西汉著名的司法官。字长君,钜鹿人(钜鹿,在今河北南部,路温舒系河北广宗人)。信奉儒家学说。起初学习律令,当过县狱吏、郡决曹史;后来又学习《春秋》经义,举孝廉,当过廷尉奏曹掾、守廷尉史、郡太守等职。宣帝即位,他上疏请求改变重刑罚、重用治狱官吏的政策,主张“尚德缓刑”,“省法制,宽刑罚”。他认为秦朝灭亡的原因,是法密政苛,重用狱吏。汉承袭秦朝这一弊政,必须改革。他还反对刑讯逼供,认为刑讯迫使罪犯编造假供,给狱吏枉法定罪开了方便之门。他在奏疏中还提出废除诽谤罪,以便广开言路。► 1篇诗文
路温舒的诗文
尚德缓刑书
路温舒相关的成语
虚美熏心:汉·路温舒《尚德缓刑书》:“虚美薰心,实祸蔽塞。”
死有余辜:东汉 班固《汉书 路温舒传》:“盖奏当之成,虽咎繇听之,犹以为死有余辜。”
锻炼周内:东汉《班固·路温舒传》:“上奏畏却,则锻炼而周内之。”
画地为狱:《汉书 路温舒传》:“故俗语曰:‘画地为狱,议不入;刻木为吏,期不对。’此皆疾吏之风,悲痛之辞也。”
画地作狱:汉 刘向《说苑 贵德》:“俗语云:‘画地作狱,议不可入;刻木为吏,期不对。’此皆疾吏之风,悲痛之辞也。”《汉书 路温舒传》引作“画地为狱”。
刻木为吏:东汉 班固《汉书 路温舒传》:“画地为狱,议不入;刻木为吏,期不对。”